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編制驗收報告,除按照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向社會公開驗收報告”,根據《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公告》(國環規環評[2017]4號)文件第十一條規定,驗收報告編制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公開驗收報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個工作日”。蘇州市和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綠色環境改造提標項目已于2023年12月12日通過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并取得驗收組驗收合格的意見,現將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含一般變動影響分析報告)、驗收意見予以公示。具體情況如下: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項目名稱:蘇州市和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綠色環境改造提標項目
建設性質:改擴建
投資總額:總投資15000萬元,環保投資2500萬元,環保投資占比16.7%
建設地點:蘇州市吳中區木瀆鎮寶帶西路3397號
建設內容:本項目為改建項目,對原有廠區生產設施設備、建(構)物和污
染治理設施等全部拆除,在現有廠區內重建廠房和污染治理設施,購置相關設備(設備見驗收監測報告),實施綠色環境改造提標項目(年危廢處置總量為45000噸,其中包括:年處置廢液30000噸,焚燒處置廢氣、廢液、廢物15000噸)。
二、驗收監測情況
蘇州市和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蘇州市科旺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江蘇國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3~29日對本項目進行現場驗收監測。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廢水總排口污染物(pH值、化學需氧量、懸浮物、氨氮、總磷)排放濃度均達到木瀆新城污水處理廠的接管標準;回用水水質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中表1再生水用作工業用水水源的水質標準。
(2)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DA001排氣筒中的污染物(低濃度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氫,氟化氫,汞及其化合物,鉈及其化合物,鎘及其化合物,鉛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鉻及其化合物,錫、銻、銅、錳、鎳、鈷及其化合物、二噁英類)排放濃度、速率達到《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20)中表3規定的限值;
DA001排氣筒中的氨,DA002、DA003排氣筒中的氨、硫化氫排放速率達到《惡臭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2標準限值要求,氯化氫、硫酸霧、非甲烷總烴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1標準限值要求。
本項目廠界無組織廢氣氨、硫化氫、臭氣濃度監控點濃度最大值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標準限值;氯化氫、硫酸霧、非甲烷總烴廠界監控點最大濃度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中表3標準限值要求;
廠區內危廢倉庫、焚燒車間、物化車間、綜合污水處理站下方向非甲烷總烴濃度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中表2標準限值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東、南、西廠界晝、夜間噪聲等效聲級符合《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北廠界晝、夜間噪聲等效聲級符合《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4a類標準要求。
(4)固廢
本項目回轉窯焚燒殘渣熱酌減率達到《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20)中相關技術指標要求。
三、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內,公眾可通過電子郵件、電話、傳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評價單位索取更多相關補充信息。
自主驗收公示期: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12日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及主要事項
本項目公眾參與調查的對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眾。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環境保護意見的,可向建設單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聯系方式、聯系地址。
五、建設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蘇州市和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工
聯系方式:180127819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