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設項目簡述
項目名稱:埃可森汽車飾件(蘇州)有限公司年增產塑料制品擴建項目;
建設單位:埃可森汽車飾件(蘇州)有限公司;
項目性質:擴建;
行業類別:[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建設地點:蘇州市高新區通安鎮占橋頭街180號;
建設內容及規模:利用自有廠房10066.1平方米,擬購置燙印機、鐳雕機、注塑機、噴涂等生產設備,項目建成后,年增產塑料制品200萬個(塑料粒子外購)。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大氣環境影響:經影響分析,正常工況下,本項目有組織廢氣可達標排放,無組織排放的廢氣,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不會改變當地的環境功能區劃。
地表水影響:本項目廢水接入白蕩水質凈化廠集中處理后排放京杭運河,對周邊水環境不會造成明顯的負面影響。
聲環境影響:本項目建成后,噪聲設備對廠界噪聲貢獻值不大,廠界噪聲能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
固體廢棄物環境影響:各固體廢物處理措施合理,可實現固體廢物零排放,本項目固體廢物不會對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地下水環境影響:本項目運行時,由于采取嚴格防滲措施,正常工況下不會引起地下水超標,對地下水環境影響很小。
土壤環境影響:針對可能發生的土壤污染,本項目按照“源頭控制、過程防控、跟蹤監測”相結合的原則,從污染物的產生,入滲進行防控。綜上,采取以上措施能有效防止土壤污染。
環境風險分析:事故的發生會對周邊人群和環境造成影響,因此項目建成投產后須加強管理,嚴格落實各項風險防范措施,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風險事故,應及時啟動風險應急預案,減緩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以及對周邊居民的危害。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廢氣:本項目注塑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依托現有“兩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30m高的P3排氣筒排放;水性漆調漆、噴漆、流平、固化烘烤、補漆工段產生的有機廢氣和噴漆工段產生的漆霧經管道收集后采用“水幕+洗滌塔+兩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30m高的P5排氣筒排放;油性漆調漆、噴漆、補漆工段產生的有機廢氣和噴漆工段產生的漆霧經管道收集后采用水幕預處理,然后依托現有“干式過濾器+RTO”處理后通過30m高的P1排氣筒排放;天然氣燃燒廢氣經管道收集后依托現有“干式過濾器+RTO”處理后通過30m高的P1排氣筒排放;油性漆流平、固化烘烤工段產生的有機廢氣經管道收集后依托現有“洗滌塔+干式過濾器+活性炭吸脫附+催化燃燒裝置”處理后通過30m高的P2排氣筒排放;移印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依托現有“洗滌塔+干式過濾器+活性炭吸脫附+催化燃燒裝置”處理后通過30m高的P2排氣筒排放。
廢水:項目生活污水與冷卻強排水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白蕩水質凈化廠集中處理。
噪聲:本項目在設備上選擇低噪設備,廠區加強綠化。項目產生的噪聲通過采取隔聲、距離衰減等相關措施來進行降噪,可確保廠界聲環境達到相關標準要求。
固廢: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和專門貯存,確保不相容的廢物不混合收集貯存,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項目各類固體廢棄物均能得到有效處置,做到零排放,不會對環境產生二次污染,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與區域規劃相容;采取的各項環保措施具備技術經濟可行性,可確保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對環境影響較小,不會降低所在區域環境質量;滿足衛生防護距離要求;項目實施后,總量排放指標在高新區總量中平衡,具有較好的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在認真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污染治理和環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均能實現達標排放且環境影響較小,不會改變項目地環境功能區要求。因此,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本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五、項目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埃可森汽車飾件(蘇州)有限公司
地址:蘇州市高新區通安鎮占橋頭街180號
聯系人:楊工
聯系電話:18912621902
電子郵箱:/
六、承擔環評工作的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蘇州市宏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蘇州市高新區汾湖路99號9幢;
聯系人:張工
聯系電話:0512-68361805
郵箱:hy_zhangsl@jshongyu.cn
七、索取報告書簡本和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索取報告書簡本或者向建設單位、評價單位索取補充信息請于信息公示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電話或者E-Mail方式索取。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意見表鏈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