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江蘇云港環境修復有限公司年綜合利用10萬噸危險廢物技改項目;
建設單位:江蘇云港環境修復有限公司;
項目性質:改建;
行業類別:N7724危險廢物治理行業;
建設地點:連云港市灌云縣臨港產業區緯七路北側;
建設內容及規模:現有項目包含3條生產線(分三期項目建設,其中一期項目已建1條生產線,剩余兩期項目尚未建設),本次一期項目生產線保持不變,對二期項目建設的1條生產線進行技改,使二期項目能滿足油泥、電鍍污泥及其他危險廢物作為陶粒原料與土壤和一般固廢污泥混合配伍摻燒制陶粒的要求。二期項目技改后可年處理污染土壤45.5萬噸,一般固廢污泥12.23萬噸,油泥、電鍍污泥和其他危險廢物共計10萬噸(不含5大類重金屬,不含閃點<28℃物質),年產陶粒20萬m3、建筑工程基礎材料及路基材料等32.9萬噸。同時根據危廢產生企業自身情況,本項目提供部分包裝桶給企業進行危廢轉移,包裝桶使用后需進行清洗回用,年清洗噸桶約10.6萬只。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大氣環境影響:經影響分析,正常工況下,本項目有組織廢氣可達標排放,無組織排放的廢氣,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不會改變當地的環境功能區劃。
地表水影響:本項目廢水接入連云港綠業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集中處理,對周邊水環境不會造成明顯的負面影響。
聲環境影響:本項目建成后,噪聲設備對廠界噪聲貢獻值不大,廠界噪聲能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
固體廢棄物環境影響:各固體廢物處理措施合理,可實現固體廢物零排放,本項目固體廢物不會對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地下水環境影響:本項目運行時,由于采取嚴格防滲措施,正常工況下不會引起地下水超標,對地下水環境影響很小。
土壤環境影響:針對可能發生的土壤污染,本項目按照“源頭控制、過程防控、跟蹤監測”相結合的原則,從污染物的產生,入滲進行防控。綜上,采取以上措施能有效防止土壤污染。
環境風險分析:事故的發生會對周邊人群和環境造成影響,因此項目建成投產后須加強管理,嚴格落實各項風險防范措施,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風險事故,應及時啟動風險應急預案,減緩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以及對周邊居民的危害。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廢氣:項目污泥接收、儲存、陳化臭氣過程產生的氨、硫化氫經二級活性炭裝置處理后通過1根15米高DA002排氣筒排放,常溫解析過程產生的非甲烷總烴經二級活性炭處理后通過1根15米高DA003排氣筒排放,回轉窯產生的煙氣經二級旋風除塵器+急冷+SDS干法脫硫+二級布袋除塵器+SCR脫硝處理后通過1根60米高DA007排氣筒排放,污泥、危廢接收、儲存、陳化、廢水處理站產生的硫化氫經二級活性炭處理后通過1根15米高DA009排氣筒排放,輔料筒倉產生的顆粒物經脈沖袋式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根15米高DA010排氣筒排放,實驗室產生的顆粒物、非甲烷總烴經二級活性炭處理后通過1根15米高DA011排氣筒排放,破碎篩分、翻拋、除鐵、混合攪拌過程產生的顆粒物經脈沖袋式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根15米高DA012排氣筒排放,給料、除石、破碎、攪拌產生的非甲烷總烴、氨、硫化氫經二級活性炭處理后通過1根15米高DA013排氣筒排放,靜置沉淀產生的非甲烷總烴、氨經二級活性炭處理后通過1根15米高DA014排氣筒排放,桶清洗產生的非甲烷總烴經二級活性炭處理后通過1根15米高DA015排氣筒排放、桶破碎產生的顆粒物經袋式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根15米高DA016排氣筒排放。
廢水:本項目采用雨污分流,本項目外排水主要為堿液噴淋廢水、地面、車輛沖洗水、實驗室廢水、循環冷卻系統排水職工生活污水,污染物主要為COD、SS、NH3-N、總氮、總磷、溶解性總固體等,經預處理,出水水質滿足連云港綠業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接管標準,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連云港綠業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進一步處理。洗桶廢水經處理后回用。
噪聲:項目選用低噪聲設備,通過對車間的合理布局,采取局部隔聲、減振、消聲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固廢: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包括篩分雜物、廢布袋、廢水站污泥、廢噸包、廢危廢噸包、廢活性炭、實驗室廢液、廢實驗耗材、在線監測廢液、化糞池污泥、隔油池廢油、廢脫硝催化劑、廢UV燈管、預處理雜物、生活垃圾、粗骨料、路基材料、洗桶廢水污泥等。
項目固廢均得到合理處置或綜合利用,對周圍土壤、地下水環境影響較小。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與區域規劃相容;采取的各項環保措施具備技術經濟可行性,可確保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對環境影響較小,不會降低所在區域環境質量;滿足衛生防護距離要求;項目實施后,總量排放指標在灌云縣內平衡,具有較好的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在認真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環境污染治理和環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均能實現達標排放且環境影響較小,不會改變項目地環境功能區要求。因此,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本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五、項目建設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江蘇云港環境修復有限公司
地址:連云港市灌云縣臨港產業區緯七路北側
聯系人:張總
聯系電話:13914956527
六、承擔環評工作的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蘇州市宏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蘇州高新區汾湖路99號9幢;
聯系人:楊工
聯系電話:0512-68361805
郵箱:hy_yb@jshongyu.cn
七、索取報告書簡本和補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索取報告書簡本或者向建設單位、評價單位索取補充信息請于信息公示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電話或者E-Mail方式索取。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意見表鏈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